各有关学院:
教育实习是师范生培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学生学以致用的重要途径,也是发展我校与中小学关系的重要载体。增强实践实习环节是国家、省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的明确要求。
今年我校的教育实习分为顶岗实习和常规实习。为使教育实习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顶岗实习
(一)顶岗实习时间、地点、报名及组队
1.实习时间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的第2-17周(即
2.实习地点
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到河源市直辖的县市区、肇庆市广宁县、清远英德市和连南县等下属的农村中小学进行顶岗实习(具体学校及名额将于近期在教务处主页及教育实习网公布)。
3.实习报名
2011级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生对照实习岗位需求自愿报名,每个报名者限填报一个项目中的一所学校,以学院为单位按附件2表格进行汇总后报教务处教师教育科。
4.实习组队
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以实习学校为单位,组成顶岗实习队。
(二)顶岗实习激励措施
1.实习补助
(1)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每人每月享受250元生活补贴,共4个月。
(2)学校按照一定标准给予每位顶岗实习学生交通补贴。
2.学业学分
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除享有常规教育实习的8个学分外,还可以申请以下4项中的任意1项:
序号 免除重修记录 顶岗实习学分
Ⅰ 3门课程 无
Ⅱ 2门课程 获《顶岗实习课程》2个学分,成绩以80分计
Ⅲ 1门课程 获《顶岗实习课程》4个学分,成绩以85分计
Ⅳ 无 获《顶岗实习课程》8个学分,成绩以90分计
说明:(1)申请免除重修记录,申请者的所有重修课程补考必须合格。(2)《顶岗实习课程》课程成绩不计入绩点,课程性质须由申请者本人填写,可以是任选、公选课,如果没有填写,按系统默认的公选课程性质处理。
3. 科研活动加分
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如圆满完成任务,在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术型、专业学位)课外科研活动一项中可享受10分加分。
4.评先评优
按参加顶岗实习并圆满完成任务的学生总人数的40%评选校级“优秀实习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三)顶岗实习保障措施
1.学校为每位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购买顶岗实习期间的专项意外险。
2.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如在顶岗实习期间有课程需要修读,可申请免听,但仍须参加期末考试。
3.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如果在毕业学分认定时选修课程总学分不够,可申请将《顶岗实习课程》学分计入总学分。
(四)若干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动员、组织、报名等工作,鼓励学生积极报名参加顶岗实习。
2.请各学院根据公布的顶岗实习名额,指导学生进行报名,并将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详细信息于
3.请各学院根据学生的报名情况,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并认真制定完善学院顶岗实习方案。
4.请有学生报名参加顶岗实习的学院,选派1名责任心强的教师和若干名责任心强的高年级学科教学法研究生作为学科指导教师(20人以下选派2名研究生;20人以上选派3名研究生),负责顶岗实习期间的实习指导和相关工作的协调。学校将给予其相应补助。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的经费使用及补助标准参照华师〔2008〕68号文,最高补助天数不超过80天。
5.请各学院将指导教师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于
二、关于常规实习
2011级师范生常规教育实习工作,按学校组织的“混合编队”(简称“混编”)模式,以及学院组织的“统编”模式进行。
“混编”实习包括2个月的传统模式(下称“传统模式”)及4个月的“2+
学院“统编”模式教育实习须在学院的组织安排下进行,学生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教育实习。
(一)实习时间
1、“混编”传统模式及学院“统编”模式
“混编”传统模式及学院“统编”模式的实习时间为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第3~11周(即
2、“2+
“2+
(二)实习工作要求
1.组织学生报名
2014年混合编队实习预计可接纳各学院人数见下表(实际人数以公布为准)。今年不采用网上选报实习学校,改由各学院根据公布的实习岗位需求组织学生选报实习学校,实习学校及岗位需求情况将于近期公布。各学院按附件2格式汇总后报教务处教师教育科。请各学院积极配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学校混合编队实习预计可安排各学科学生数
语文 数学 外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历史 地理 音乐 体育 美术 计算机 教信
300 250 250 200 190 190 150 170 170 90 90 90 50 40
2.筹划“统编”实习
对于学校“混编”安排不了的学生,各学院应积极筹划学院层面的“统编”实习,并将参加“统编”的学生人数,指导教师情况,具体实习学校情况等上报教务处教师教育科。
3.选派带队教师
(1)带队教师的条件
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有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讲师职称以上教师。
(2)带队教师的人数
各学院按1:40比例选派带队教师(每40名学生派出1名指导教师)。学科教学法教师原则上要参加混合编队实习的带队指导工作。
(3)报送带队教师
各学院按附件1格式填写带队教师基本信息(含姓名、职称、手机、邮箱等),于
(三)实习保障措施
1.学校为每位参加常规实习的学生购买实习期间的专项意外险。
2.参加“2+
3.参加“2+
序号 免除重修记录 实习学分
Ⅰ 3门课程 无
Ⅱ 2门课程 获《“2+
Ⅲ 1门课程 获《“2+
Ⅳ 无 获《“2+
说明:(1)申请免除重修记录,申请者的所有重修课程补考必须合格。(2)《“2+
4.参加“2+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认真制定2011级师范生教育实习计划,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实习人数、形式、具体实施方案、经费预算等。
2.顶岗实习及常规混合编队实习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其它形式的教育实习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各学院组织的教育实习(包括“统编”实习)必须提交实习安排计划,内容包括实习学校名称及实习人数等详细信息,由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3. 接收实习学生的学校,除广州市区外,均须提供住宿。
4.上述实习计划须在
5.请各学院认真抓好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培养工作,认真做好2011级师范生的微格教学、三笔字、教育见习等技能训练与考核工作。未通过考核者不能参加教育实习。
教务处教师教育科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313室;联系电话:020-85211335; E-mail:hs1095@126.com。
附件:
1.2011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带队指导教师情况反馈表
2.各学院实习报名情况反馈表 教务处
二О一四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