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计生办通知,14岁以上、18岁以下的独生子女保险费续交,请在12月11日前到学校行政大楼517房间办理。具体通知请到学院橱窗浏览。 院办
各位老师,
计生办通知,14岁以上、18岁以下的独生子女保险费续交,请在12月11日前到学校行政大楼517房间办理。具体通知请到学院橱窗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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