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1-03-24]
各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1]37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本单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 是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40 周岁以下,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
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名额及学费资助
1、根据省教育厅文件,本次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
2、教育部对入选“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人员,提供5000元/人/学年的资助(具体收费详见附件1)。
三、注意事项
具体注意事项请见申请指南(附件2)。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址为:http://www.train.whu.edu.cn/
四、报名事项
申请者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3)1式4份,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于3月31日前报送师资科,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5211059。Email:szk4@scnu.edu.cn.
附件: 1、2011-2012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收费标准;
2、申请指南;
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