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各单位:
接省人社厅通知,现就绩效工资和离退休生活补贴补发事项通知如下:
1.补发月数
工资统发人员:19个月(2011年1月至2012年7月),工资非统发人员:20个月(2011年1月至2012年8月)。
2.计发办法
按文件规定分段计算。即期间如有正常晋薪,或专业技术或行政职务晋升,或行政级别晋级,或离退休等发生工资变动的情况,则按分段进行计算补发金额。
3.补发方式
随2012年12月份工资一起发放,其中工资统发人员的补发存入建行工资帐户,工资非统发人员的补发存入工行工资帐户。
人 事 处
财 务 处
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