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5〕133号)转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5〕13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申请人准备《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报书》3份,装订成册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A4纸规格),以及《申报条件自查表及单位推荐意见》1份。

各单位在完成推荐工作之后,于10月12日前将被推荐人的材料报送人事处;申报书的电子版(pdf格式)以及《申报条件自查表及单位推荐意见》的电子版请发送到指定邮箱。

因省教育厅要求网上提交数据时间为10月20-24日,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0月24日,且拟推荐人选须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才能上报,时间紧迫,请各有关单位及申报人抓紧时间做好有关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平功波 

电话:020-85211059 

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607室(人事处师资科) 

电子邮箱:szk2@scnu.edu.cn

 

附件:(请登录综合服务平台下载)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5〕133号)

2.《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3.《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报书》

4.《申报条件自查表及单位推荐意见》

 

                                              人 事 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