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全体教师:
现把学校《关于编制2019年度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转发给大家,如需采购的单位和老师,请在8月14日(星期二)17:00前把附件1—3发至邮箱jxjxyoffice@126.com。
学院办公室
2018年8月10日
关于编制2019年度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年度部门预算的编制程序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现就2019年学校有关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填报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粤教财函〔2018〕123号)等有关规定,校内有关单位均须按要求编制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
1、编制范围
校内各单位凡使用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计划在预算年度内采购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工程等项目,都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资金性质
纳入本次政府采购申报的资金主要包括学校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二级单位留成资金、科研经费或其他非省级财政专项类资金。“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以及“中央支持地方建设”等由校级预算统筹的事业发展性财政性资金,以及“强师工程”、“教育工作专项”、科研拨款等属于专款专用的财政专项资金(财务经费代码以字母开头的项目资金),因预算年度的拨款额度未确定,暂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本次无须申报采购预算,由上级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编报内容
各单位原则上应按照《广东省2017年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附件2)的最底级品目确定政府采购项目属性,并按货物、工程和服务进行分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务必与单位年度实际需求、经费保障能力相匹配。
(1)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预算
货物类采购填报附表1;服务类采购填报附表2,具体填报内容如下:
①属于目录内的通用类政府采购项目,无论金额大小,全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②属于目录内年度预算金额达到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部门集中类政府采购项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③属于目录外年度预算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分散采购类政府采购项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④对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计划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的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应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并列明该项目的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当年的年度预算金额和后续年度的年度预算概算金额。
特别提醒:复印纸、硒鼓粉盒等办公耗材及印刷服务等,都是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品目,各单位,尤其是往年未申报的单位务必如实申报。
(2)工程类采购预算
工程类采购填报附表3。具体填报内容如下:
①装修、修缮工程(不分预算金额大小);
②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等专业工程;
③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的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与工程相关的服务;
④须报发改委立项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纳入本次申报。
4、编报要求
(1)各单位须准确填写采购项目、编码、品目名称(表格中已对 “品目名称”设置下拉菜单,选中后表格自动匹配“编码”)、物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等相关信息。因不申报或不按要求申报影响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由各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2)增量资产特指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待增加的“三项资产”,即房屋建筑物(一般办公用房和专业用房)、机动车、大型设备(单件价值20万元以上)。如需采购,相关单位应编制《增量资产配置计划》(附件3)。未按要求申报或经省财政厅审核不同意进行资产配置的项目,一律不得采购。其中:
①申请新增房屋建筑物的项目,必须提供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和资金来源情况(包括预算安排、银行贷款、捐赠、内部调剂等);申请修缮房屋的项目,必须对房屋使用状况、专业技术鉴定证明、申报依据和修缮标准作出说明。
②申请新增机动车的项目,应当说明新增依据和标准(区分新申请购置或者是报废更新),提供省小汽车定编办核定的编制数。对属于报废更新的,需在增量资产计划说明中提供相关车辆的明细信息(车牌号码、里程数、实际使用状况、专业技术鉴定证明或有关批文)。
③申请购置单项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项目,需要提供单位现有同类设备名称、型号、金额、申请依据、标准及实际需求状况。
(3)对于需由学校安排经费的资产采购,编报单位须提交详细说明,内容包括本单位目前同类资产的分布状况及本次申报采购的原因。
(4)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2019年的政府采购预算汇总后申报,不接受项目负责人的个别申报。
5、审核流程
(1)附表1、附表2及相关附件:资产管理处负责受理审核;
(2)附表3:基建处负责受理审核;
(3)附表1-3由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务处。
二、报送时间及报送要求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时间安排,8月下旬将总体完成2019年部门预算“一上”编报工作,届时预算管理系统自动关闭后将无法再对采购数据进行追加、修改或调整,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次申报,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如期完成工作。
1、报送时间:8月18日下午5:30前;
2、报送材料要求:
(1)电子材料:发送到邮箱:hnsdzfcg@163.com;
(2)纸质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
附表1及附表2:报送到石牌校区资产管理处 曹洁;
附表3:报送到石牌校区基建处 韦培光;
附表1-3汇总表:8月21日由资产管理处、基建处报送到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108室财务处计划预算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财务处:彭雅敏、翁维玲、饶利芬,联系电话:85215810。
资产管理处:曹洁,联系电话:85216525-601
基建处:韦培光,联系电话:85211131
附件:1、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申报表(附表1-3);
2、广东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3、2019年增量资产配置计划说明
财务处
资产管理处
基建处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附件2:广东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