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全体师生:
根据上级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学院对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等学术活动(以下简称学术活动)规范管理如下。
一、举办学术活动均需按要求填写《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申请表1、2》。邀请境外人员参会,或全校性学术活动,则填写表1,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其他的学术活动填写表2,由学院审批。
二、学术活动需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邀请人在“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情况”栏签名,主办单位分管领导和党委负责人在“主办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
三、活动结束后,申请表原件交学院办公室存档,院办负责每学期向学校主管部门备案汇总工作。
四、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5211352-691。
学院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附件1:《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申请表1》
附件2:《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申请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