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及相关教职工:
目前,棠德花苑、棠悦花园公共租赁住房目前剩余4套房源,现开展剩余房源申报工作,请有租住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请,具体事项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剩余棠德花苑两房一厅2套,棠悦花园三房一厅和两房一厅各1套,具体情况详见《棠德花苑、棠悦花园公共租赁住房剩余房源明细表》(附件1)。
二、申请条件
1.我校在岗教职工(含事业编、预聘制和非事业编人员);
2.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年龄计算时点为2019年5月31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不受年龄限制;
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4.二级单位自聘的非编教职工须由其所在二级单位提供担保,担保事项详见《单位担保书》(附件2)。
三、申请流程
(一)教职工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需要申请的教职工请自行下载“《棠悦花园公共租赁住房剩余房源申请表》(附件3)”,并如实填写表格相关内容,并提交以下资料:
1.《棠悦花园剩余房源申请表》1份;
2.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他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职称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35周岁以上人员提供);
4.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1份。
注:1.本次申请无需提供《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等证明材料。签订租赁合同后,广州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对申请人及其他共同申请人的自有产权住房、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情况进行核查。若由于申请人未如实申报相关情况,导致需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责任均有申请人承担。2. 二级单位自聘的非编教职工须由其所在二级单位提供担保,《单位担保书》待签订租住合同时提交。
(二)二级单位审核
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教职工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上填写单位审批意见并签字盖章。
(三)教职工提交资料
需要申请的教职工请将个人全部申请材料提交至房改办(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217),电子版《申请表》同时发送至以下邮箱:scnufgb@126.com,收表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中午12:00。
(四)其它说明
1.各二级单位应严格审核本单位申请人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
2.已租住学校公有住房的教职工,此次可提交申请,但只能在“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学校公有住房”中二选一(即:选择签订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须退回学校公有住房)。
请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负责通知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房改办联系(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217室;电话:85214186)。
附件:
1.棠德花苑、棠悦花园公共租赁住房剩余房源明细表
2.单位担保书;
3.棠悦花园公共租赁住房剩余房源申请表。
附件请自行到综合服务平台下载!
房改办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