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全省各类招投标项目评标评审工作的需要,省发改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全面扩充评标评审专家资源。现将《关于请协助做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的函》(粤发改法规函﹝2020﹞1809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采用单位推荐、集中受理审核方式,由专家本人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推荐申报,各推荐单位要充分尊重本人意愿,注重推荐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二、征集专业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316号)的统一专业分类要求。本次征集的主要专业范围如下:
1.工程类二级专业类别:A0305水资源调查评价、A0306地震勘察、A0307文物勘察、A0833文物保护工程、A0404 A0504 A0804铁路工程、A0406 A0506 A0806民航工程、A0407 A0507水运工程、A0411 A0511 A0811新能源工程、A0412 A0512 A0812矿山工程、A0413 A0813石油天然气工程、A0415冶金工程、A0416有色工程、A0417化工工程、A0418石油化工工程、A0419煤化工工程、A0420 A0817轻工业工程、A0423 A0820商物粮工程、A0427 A0824海洋工程、A0428 A0825建材工业工程、A0429 A0826军工工程、A0430 A0522 A0834土地整治工程、A0426A0518广播电影电视工程、A0513石油天然气及石油化工工程、A0512矿山工程、A0519地质环境、A0521设备监造、A0816化工医药工程、A0828航空航天工程、A0831核工程、A0903气象工程、A0904地震工程、A0906储(蓄)能工程、A0908展陈工程
2.货物类二级专业类别:B0103民航设备、B0104矿山机械、B0105石油天然气设备、B0106冶金机械、B0108煤化工设备、B0111林业机械、B0115海洋设备、B0118造纸机械、B0120纺织机械、B0121包装设备、B0122生物制造设备、B0124非金属矿物制品工业专用设备、B0126船舶设备、B0127航空航天设备、B0128兵器装备、B0129核设备、B0135气象设备、B0136交通信号专用设备、B0137地震监测设备、B0143水运工程设备、B0144新能源机械设备、B0145轨道铺架设备、B0146文物保护设备、B0147测绘地理信息设备、B0501煤炭、B0502煤炭制品、B0503煤层气、B0604石油专用化工产品、B0605催化剂、助剂、添加剂、B0606其他化工、B0812民族医学、B0815采供血、B0820法医学、B0821戒毒医学、B0822环化药剂、B0823药品注册、B0824兽用疫苗药品、B0825疫苗
3.服务类二级专业类别:C0107水土保持调查与监测、C0108地质环境调查、C0109土地利用及变更调查、C0110地理国情调查与监测、C0111环境电磁频谱监测与调查、C0113环境质量调查、C0314地质矿产经济管理、C0315海洋经济管理、C0414出版物管理、C0703油气开发评估与运维、C0704石油化工生产运维、C0706污染治理设施运维与修理、C0803飞机租赁、C0804船舶租赁、C1208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C1209餐厨垃圾处理、C1211旅游服务、C1212档案管理、C13应对气候变化服务、C14网络电磁空间安全服务
以上二级专业类别项下的三级专业的选择,由申报专家登陆“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桌面希统”http://zjkdesktop.gdggzy.org.cn进行网上注册申报,按系统要求填写。
三、资格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同等专业水平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人员:取得国家相关不分级别或一级注册执业资格;取得国家相关二级注册执业资格且取得时间不少于6年;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时间不少于6年);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状况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5.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未被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推荐程序
1.网上申报:申报专家本人需于10月25日前,登陆“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桌面系统”http://zjkdesktop.gdggzy.org.cn进行网上注册申报,完成系统要求填写和打印《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申请表》。
2.向所在单位递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个人亲笔承诺并签名的《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申请表》1份(原件);
(2)近期彩色一寸证件照2张;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申请人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5)申请人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如有);
(6)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如有);
(7)其他证明具备所申请评标专家能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有);
(8)机关、事业单位的申请人请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加入省专家库的证明材料(学校统一提供)。
申报专家应保证所递交的纸质材料与网上填写上传的电子材料一致性,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交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执业资格(如有)、学历证(如有)和其他证明材料(如有)均需在专家桌面系统上传。
3.二级单位推荐:各单位应按照函件通知要求,做好专家征集、审核和推荐工作,填写《推荐申报省专家库人员汇总表》(加盖公章,附件2),连同申请人所递交的申报材料,于10月27日前由单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603室),《汇总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szke01@163.com。
4.学校将统一按要求做好复核推荐工作,报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入库结果将通过专家桌面系统反馈申报人员本人。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5091
附件:
1.关于请协助做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的函
2.推荐申报省专家库人员汇总表
人事处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请自行前往综合服务平台下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