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务处关于2020年年终财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做好本年度财务决算和下年度开设新账的工作,现将近期财务对外服务时间安排如下:一、2020年度停止对外服务时间1 12月18日(周五)下午

为做好本年度财务决算和下年度开设新账的工作,现将近期财务对外服务时间安排如下:

一、2020年度停止对外服务时间

1. 12月18日(周五)下午5:00停止接收省级财政项目(项目编号为字母开头)的预约报销单据的投递;停止省级财政项目的借款、报销、教工(学生)个人收入和校外劳务报账等业务。省级财政项目要加快执行进度及时报账,避免财政资金被收回。

2. 12月23日(周三)下午5:00停止接收各类预约报销单据投递;停止所有项目的借款、报销等业务,教工(学生)个人收入和校外劳务报账截止时间为本月18日(周五)下午5:00。

二、2021年度开通新账时间

2021年1月11(星期一)开始恢复对外服务,重新开放使用“预约报账系统”、“个人收入网上申报系统”,正常办理各项业务。

三、个人收入发放工作

2021年1、2月份个人收入及补助数据将继续采用合并申报方式,请将同一项目经费、同一人员类型的1、2月份的酬金和助学金等合并申报。教职工其他个人收入、学生补助及校外劳务网上申报和报账时间在1月18日(周一)下午5:00截止。

四、暂付款清理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暂付款清理工作的通知》(华师财务〔2020〕30号)要求,做好借款冲账工作。各单位师生2020年10月31日(含)前从财务处办理借款但尚未冲账或返还的所有暂付款项,应在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核销。各单位师生在2020年11月1日(含)至2020年12月31日办理的借款,请在2021年3月1日前完成核销。

五、票据管理工作

预开发票的师生请联系对方单位及时付款,超过承诺期未到款的,请务必联系对方退回预开的发票。

整本的纸质财政票据不得跨年使用。请领用纸质财政票据的单位于在12月23日(周三)前完成财务入账工作,并将已开启使用的整本纸质财政票据(含存根联和未使用的票据)到财务处收入管理科进行核销。

 

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财务处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