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务处关于外籍教工需对2020年的纳税身份进行最终确认及对2021年的纳税身份进行预判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外籍人员的纳税身份(居民或非居民)要在每年的1月份先进行预判,在年度终了时,再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外籍人员的纳税身份(居民或非居民)要在每年的1月份先进行预判,在年度终了时,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汇算清缴或向税务机关报告。为了做好我校外籍教工的个人所得税纳税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0年外籍教工纳税身份的最终确认工作

2020年我校对外籍教工在个人计税条件无法明确的情况下,根据学校大部分教工的实际情况,对外籍教工预判为居民个人进行了个税的预扣缴。现为了最终确认外籍教工的纳税身份,请2020年不符合居民条件的(标准详见附件1)外籍教工,在2021年1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办理流程详见附件2、附件3),并按照非居民个人重新计算应纳税额(税率详见附件4、附件5),个税实行多退少补:如多交税金可以退税的,按照规定办理;如需申报补缴税款的,请及时办理,以免逾期产生滞纳金。

二、做好2021年外籍教工纳税身份的预判工作

为改进外籍教工个税扣缴工作,提前预判纳税身份,请各位外籍教工根据自身情况预判2021年的纳税身份(居民或非居民),并填写《关于2021年本人纳税身份的预判确认表》(附件6),在2021年1月15日前提交财务处薪酬税务科(石牌校区:交101大厅2号台;大学城校区:交财务办唐老师;南海校区:交财务办陈老师)。逾期未提交的,学校将统一预判为居民个人纳税身份进行个税代扣代缴,并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扣缴方法保持不变。

请各单位及时将通知传达到各外籍教工,办理过程中有疑问可拨打电话85211127咨询,联系人:李老师。


文件下载:附件1:纳税身份(居民及非居民)的判定标准.docx


文件下载:附件2:居民转非居民的办理流程.docx


文件下载:附件3:外籍教工注册登陆个人所得税APP的方式.docx


文件下载:附件4:居民个人个税税率表(按年累计).docx


文件下载:附件5:非居民个人个税税率表(按月计算).docx


文件下载:附件6:《关于2021年本人纳税身份的预判确认》.docx



财务处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