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 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中青年教师队伍实际,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中青年教师队伍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我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并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满1年,且与学校签订的工作协议或聘用合同终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之后;

(二)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

(三)本专业(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讲授主干课程任务,教学评估(测评或考核)良好以上;

(四)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骨干教师;

(五)曾获得过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的,不再列入选派范围。

二、推荐名额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推荐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不少于8名。

三、选派程序

(一)各单位结合本单位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优秀中青年教师申报本计划。各单位须经认真讨论和集体研究后确定派出人选,充分研判访学对派出人员正常履行工作协议或聘用合同约定任务的影响。

(二)信息查询。可登录“武汉中心”主页(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 ,点击进入“访问学者导师查询”栏目,进行学校、学科专业、导师、课题等方面信息查询。

(三)前期沟通。选派学校应要求访问学者申请者与志愿学校导师和访学管理部门联系,了解访学具体要求、接收意愿、下学年工作有关安排、住宿条件、收费标准等学习、生活相关情况,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附件1)。《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

(四)学校审核汇总申报人材料后出具公函和汇总材料上报教育厅。

(五)录取名单公布后访问学者凭接受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入学报到。

四、材料提交

申请人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1份和纸质版双面打印签章完整2份),由各单位审核申请人资格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于6月1日下午17:30前报送学校人事处师资科(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603室)。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gw_szk@m.scnu.edu.cn。

联系人:文老师         电 话:85211059

 

附件:

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2.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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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