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就做好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我校向省教育厅推荐1个“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或“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校内每个二级单位可向学校推荐1个“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或“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
二、推荐原则和条件
具有高级职称、长期奋战在教学科研一线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往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称号的个人和集体,不纳入推荐范围。
坚持突出业绩、面向一线、拼搏奉献、事迹感人的原则,重点表彰在关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国家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领域中涌现出来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勇于攻克科技难题、引领支撑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创新发展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地方区域发展重点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等涌现出来的杰出人才;在一线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潜心本职工作,无私奉献、拼搏攀登,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优秀人才;在决胜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大战大考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受表彰个人和集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专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爱岗敬业、拼搏奋斗、无私奉献,在我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工农业生产、国防等各个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3.长期在第一线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贡献突出,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为业内和群众所公认。
(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
1.在我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工农业生产、国防等领域取得重要创新成果,产生重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作出突出贡献,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2.专业和年龄结构合理,集体中有具有优良道德品质和强烈创新精神、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和研究创新能力、具备战略发展眼光、善于组织管理的领军人才和一定数量、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研究创新骨干。
3.具有科学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倡导科学求实、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精神,努力营造生动、活泼、民主、团结,有较强凝聚力和协调创新能力的优秀团队。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二级单位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审核产生推荐人选。拟推荐人选须在本人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公示以单位内部公示的方式进行,不上网,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和简要事迹。其中,简要事迹事先作脱密脱敏处理,尤其是不出现入选人才计划、取得敏感成果等内容。
四、材料报送要求
二级单位务必于5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
(一)书面材料。包括:推荐情况报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表》或《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推荐表》和事迹材料,各6份(用A4纸打印)。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事迹材料要有代表性,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篇幅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有公开报道的文字材料、表彰决定、奖励证书复印件等其他重要材料可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附后。
(二)电子数据文件。个人及集体信息采集工具请登录“东方智辰”公司官网(http://rsb.appms.cn)首页“新闻中心”栏目下载后填报生成数据库文件(RPU格式)1份。先进个人另提供1张免冠证件照、2张工作照电子版;先进集体提供2张集体合影电子版。
二级单位要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和质量严格把关。对于伪造业绩、贡献、材料骗取荣誉的行为,经查实后取消推荐资格。报送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均须事先经过脱密脱敏处理,其中电子数据文件及书面材料中的推荐表电子版以光盘刻录形式报送。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浩
联系电话:020-85215091
联系邮箱:gw_szk@m.scnu.edu.cn
联系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603室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