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家在汕尾市知识产权管理和决策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加强对市级知识产权项目立项评审、结题验收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汕尾市知识产权重大决策专家征询工作,提高汕尾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水平,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拟再次征集知识产权、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人员,以充实汕尾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现委托我校协助推荐汕尾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第三批入库人选,请各单位按有关要求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教师申请,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目的
本次征集的知识产权专家,根据知识产权工作需要,参加下列工作:
(一)为完善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的长效机制提供智囊意见;
(二)参与知识产权项目的评审、评价、评估及鉴定;
(三)参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人才培养工作;
(四)参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其他知识产权专业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年龄在65周岁以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可以保证完成相关工作;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形;工作责任心强,能认真、公正、廉洁履行专家职责;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愿意参加汕尾市知识产权业务评审、论证以及知识产权战略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专业条件
1、知识产权类专家
从事知识产权服务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掌握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培训等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技能,了解本领域技术发展方向,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取得专利代理人、律师、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格5年以上。
2、专业技术类专家
从事(1)电子与信息:计算机网络产品、计算机软件产品、微电子、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及其产品;(2)生物、医药技术:农林牧渔、农产品养殖与加工、医药卫生、轻工食品、食品饮料;(3)新材料: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节能环保;(4)光机电一体化:先进制造技术设备、机电一体化机械设备、机电基础、仪器仪表、监控设备及控制系统、先进制造、装备制造、医疗器械;(5)新能源、高效节能:新能源、高效节能、通讯设备、其他电子信息技术、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复合材料、其他新材料技术等等某一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或技术研发工作三年以上,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技术领域国内外最新技术及市场发展动态,学术造诣高,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具有中级或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资质者优先。
3、经济管理类专家
从事与科技、知识产权相关的金融、经济工作,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熟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等相关政策,对汕尾市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发展有较为全面的了解,能对汕尾市知识产权金融发展提出建设性观点和建议。
三、推荐方式
征集范围重点是工作或长期生活在汕尾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员。首批已入库专家无需再次申报。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专家,填写《汕尾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和《汕尾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由学院汇总后打印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相关附件的复印件材料于7月20日前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将上述材料的PDF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xxx学院汕尾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第三批入库人选推荐材料”,请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一致。逾期不报视为无推荐。
四、申请材料
1、《汕尾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申请表》与《汕尾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家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5、专业技术职称和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6、科技成果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等学术及研究成果清单,需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
7、国内外学术团体和学术刊物任职情况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
8、能证明个人专业专长的奖励证书复印件;
9、其他可以证明本人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浩
联系电话:020-85215091
联系邮箱:gw_szk@m.scnu.edu.cn
联系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603室
附件:1.汕尾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汕尾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
文件下载:附件2:汕尾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