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协助推荐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拔尖人才评委专家的函》的相关要求,现征集艺术类(音乐、美术)、经济管理类、生物类和电子信息类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人选。请各单位按有关要求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教师申请,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评审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省、学院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
4.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获得正高级职称,具备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 或解决过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取得过显著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二、推荐程序
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条件和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做好本单位的专家推荐工作;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专家提交《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拔尖人才评委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推荐表);学院汇总核对确认并加具推荐意见后,加盖学院公章,于2023年10月24日星期二17:00前将推荐表纸质材料交至联系地址;推荐表电子材料(盖章扫描件及word文件)发送至联系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xxx学院推荐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拔尖人才评委专家材料”。此推荐工作不接受个人提交申请材料,须经二级单位统一推荐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各二级单位各类专业推荐人员不超过1人。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雯
联系电话:020-85211059
联系邮箱:gw_szk@m.scnu.edu.cn
联系地址:石牌校园办公楼603室
附件: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拔尖人才评委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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